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 简介 |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20日,位于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基地,原名为江西民旺医药原料有限公司,2023年2月经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名称为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友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研发、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初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16年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6]0891号,许可范围:辛弗林(100t/a)、🐬烟酸(1000t/a),并于2019年1月29日进行换证,有效期:2019年01月29日至2022年01月28日。企业已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2021年该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拆除原有生产装置,在厂区内投资建设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于2021年3月25日取得《江西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统一代码为:2103-360982-07-02- 872120)。于2021年11月12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宜市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18号);2021年12月29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宜市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1]22号)。 2022年9月15日,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609002022217;2022年12月30日,该项目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审[2022]34号)。企业在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和环评等批复后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于2023年2月2日取得试生产的方案回执(樟应急危化项目备字[2023]1号),试生产期限为2023年2月3日至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1日,企业取得试生产延期的批复(樟应急危化项目备字[2024]1号),试生产期限为20𒀰24年2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2024年2月海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设计变更经专家评审,并报宜春市和樟树市局备案。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300t/a偶氮二甲酸二异丙酯,200t/a联苯肼酯,1000t/a联苯菊酯,1000t/a功夫菊酯,100t/a正丙基磷酸酐。副产品硫酸钠(49t/a,外售)、氯化钠(463t/a,外售)、碳酸钾🅷(93.7t/a,外售)、异丙醇钾(66.4t/a,外售)、溴化钠(133.7t/a,外售)、乙醇(回收套用)、乙酸(39.3t/a,外售)。该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涉及副产品中乙醇、乙酸、异丙醇钾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氯甲酸异丙酯、水合肼、二氯甲烷、48%氢溴酸、27.5%双氧水、苯、30%液碱、硫酸二甲酯、硫酸、氢氧化钾、乙醇、甲苯、甲醇、盐酸、氰化钠、环己烷、次氯酸钠、异丙醇、二异丙胺、溴代正丙烷、乙醇钠乙醇溶液、乙酸酐、乙𝄹酸、氮气(压缩的)、异丙醇钾,其中尾气中含有少量的氨气、氰化氢、柴油,通过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排放。 该项目涉及的原料亚磷酸二乙酯、氰化钠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原料氯甲酸异丙酯、苯、硫酸二甲酯、乙醇、甲苯、甲醇、环己烷、二异丙胺、溴代正丙烷、乙酸酐、羟基联苯、醚醛和产品偶氮二甲酸二异丙酯、联苯菊酯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正丙基磷酸酐属于第二类监控化学品。涉及的乙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涉及的乙酸酐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甲苯、盐酸、硫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项目涉及的氰化钠、氰化氢(♉尾气)属于剧毒化学品。涉及的双氧水、水合肼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涉及的硫酸二甲酯、氰化钠、甲醇、乙醇、氨气(尾气)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有苯、甲苯、甲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氨(尾气);涉及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有胺基化工艺、氧化🐽工艺、O-烷基化工艺;该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主要危险因🌱素有火灾、爆炸(容器爆炸及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主要有害因素有毒物。 | |||||||
评价 人员 | 职责 | 姓名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项目组成员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刘良将 | S011032000110203000723 | 040951 | ||||||
罗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吴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李云松 | 0800000000204031 | 007035 | ||||||
报告编制人 | 刘求学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报告审核人 | 邱国强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过程控制人 | 王东平 | S011035000110202001266 | 040978 | |||||
技术负责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对策措施 | 存在问题 | 整改建议 | 整改情况 | |||||
101车间:车间较多反应釜管道法兰♈螺栓未满孔,如母液结晶釜观察孔法兰螺栓等;压力表无上限位标识;车间部分管道法兰静电跨接不规范,车间部分管道未用盲板封堵。 | 车间反应釜管道法兰螺栓满孔;在压力表上标识限位数;完善车间管道法兰静电跨接,用盲板封堵车间管道。 | 已完成 | ||||||
103车间室外:车间部分设备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相符,如真空缓冲罐位置,设备位号为10330、10313、10310泵位置等;车间西侧V-10356缓冲罐在设计图纸上未标注。 | 变更设计,设计应与现场一致。 | 已完成 | ||||||
103车间内:车间部分管道法兰静电跨接不规范;现场设备布置与设计不一致,如现场无R10302、R30♔1AB和R10301设备,联苯结晶冷凝器位置,R10306和R10307位置等。 | 完善车间管道法兰跨接;完善设计,设计应与现场一致。 | 已完成 | ||||||
105烘干车间烘干器联轴器无安全防护罩。 | 补充安全防护罩。 | 已完成 | ||||||
206酸碱罐区:盐酸围堰上管道孔洞未封堵;罐区物料泵区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管道、ಞ基座等防腐严重;储罐外壁无设备位号、物料标识等;硫酸罐在使用,现场公示有设备停用牌;无盐酸、液碱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 封堵盐酸围堰上管道孔洞;维修罐区物料泵区管道,管道、基座防腐;补充储罐外壁设备位号、物料标识等;完善标识牌;补充盐酸、液碱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 已完成 | ||||||
201甲类库:水合肼与双氧水之间有防火墙与设计图纸不符。 | 变更设计,设计应与现场一致。 | 已完成 | ||||||
总配电间:未公示电路系统图、安全风险告知牌。 | 公示电路系统图、安全风险告知牌。 | 已完成 | ||||||
发电机间:未柴油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安全风险告知牌,排烟管无防烫措施。 | 补充柴油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安全风险告知牌,采取排烟管防烫措施。 | 已完成 | ||||||
总图:南侧架空电力线(H=27m)电压标注(10Kv)有误,应为110Kv;313RTO侧围墙非防爆墙;204丙类仓库与围墙距离标注(4.5m)🐻有误😼;补充201甲类仓库室外设备。 | 变更设计,设计应与现场一致。 | 已完成 | ||||||
评价 结论 | 1、该项目主要存在火灾、爆炸(容器和其他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灼烫、车辆伤害、淹♔溺等𝓡危险因素,另外还有噪声振动、粉尘、高温、低温等有害因素。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物理爆炸和中毒窒息。 2、该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根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苯、甲苯、甲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氨(尾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4、根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调整的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的部分典型工艺》,该项目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胺基化工艺、氧化工艺、O-烷基化工艺。 江西维达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DCS、SIS、GDS系统设计符合要求和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维护。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安全设施⭕得到落实,对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工作时间 | 2023.1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6.11 | |||||
现场参加人员 | 李云松、刘求学、企业徐先生(从左至右) | |||||||
现场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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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 信息反馈情况 | 无意见 |
公示终稿-江西维达医药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药物原料(苯基苄酯等)安全验收评价2024.pdf